更新时间:2018-07-14 09:32作者:三水老师
第二十二条农学类和涉农类专业录取政策
(一)浙江大学农学类和涉农类专业2012年将在提前批次以“应用生物科学”名称招生录取。
(二)农学类和涉农类专业包含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应用生物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林、生物系统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11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确认主修专业,确认范围仅限于以上11个专业,但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三)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定到读授予农学学位(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关于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奖励资助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