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15:31作者:王新老师
答: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和艺术、体育特长加分是两个概念。
(1)艺术、体育专业招生仍实行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相结合办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在国家新规定出台之前,按现行办法实施,采取省统考、校考两种方式,省统考分8大类实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满分为750分。不同类别综合分合成办法根据有关文件和类别的性质确定。文化考试科目与其他学生同为“3(语文、数学、外语)+3(7选3),其中选考科目由学生根据拟报考学校艺术、体育专业已经公布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确定;学考科目与其他学生相同。
艺术校考专业单独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艺术省统考专业、体育类专业原则上均纳入统一高考招生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
(2)关于艺术、体育特长加分。浙江省早已取消艺术特长加分,体育特长加分也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逐步取消: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奖项或称号,均不再能加分;2015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符合要求的奖项,高中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仍可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