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09:52作者:王新老师
3、文化课考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获得者,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测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若申请人数较多,我校按照专项成绩排名确定文化课单独考试名单。其他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我校将网上公布考核结果,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或依据省统测成绩审核评定,其中浙江考生按照“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必须获得相应省份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
2、通过我校测试或审核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3、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根据浙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a、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
b、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计划录取人数的30%。
c、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项目考核合格,并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我校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计划录取人数的20%。
4、经我校考核合格并核准备案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16年有关文件执行。
5、我校有权利要求部分项目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