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1:12作者:才子老师
(4)艺术特长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以上。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第十八条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n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
①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无变形);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理由、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邮寄: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82245,邮编:321004。请考生在邮寄申请材料时尽量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截止日期3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第十九条书面评审:
1.3月21日至3月26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7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30%)从高到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其中,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中的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标准
2.3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书面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