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10:08作者:李天扬老师
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学生在入学后有机会自主选择专业,具体办法详见《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四)录取比例:若第一志愿考生填报我校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一、其他
(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学校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3-83642345。监督举报邮箱:jbyts@mail.zjxu.edu.cn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本招生简章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联系部门: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17
QQ咨询:248810354、248813291
学校网址:http://www.zj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