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1:22作者:才子老师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若干名考生组成一组,就抽取的考题进行个人观点陈述并开展讨论。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第六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
第十八条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考生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填报。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须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且需填报“三位一体”学校综合测试入围专业,不允许跨专业、科类填报。
第十九条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如下:
第二十条若招生专业(对应科类)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该专业(对应科类)录取人数控制在报考人数的85%以内(比例换算后小数点按照四舍五入执行),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第二十一条通过“三位一体”选拔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一学期结束后一周内申请转专业(四年制、五年制专业不能转入八年制专业学习),申请转专业须达到我校“优秀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同时,若申请转入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申请人高考成绩须达到拟转入专业对应科类录取最低分;若申请转入“三位一体”招生专业,申请人“综合评价成绩”须达到拟转入“三位一体”专业对应科类“综合评价成绩”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