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11:16作者:三水老师
3.对进档的考生,学院按照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文理科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文理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综合素质测试现场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参加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体检的考生另需缴纳体检费,标准为300元/人(由中国民航体检中心收取)。
第二十条学院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培养成本收费,根据最新的浙价费〔2013〕34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招生的新生开始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生每年22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9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每生每年230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文件为准。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二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网址:http://qjxy.hznu.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qjzs.hznu.edu.cn。
第二十三条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二十四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