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48作者:三水老师
3.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未录满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照分文理计划总数计算。
七、重要时间(详情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9:00至2016年3月21日17:00;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在此日期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评审结果查询、打印准考证:3月28日起;
4.考生报到、综合测试:2016年4月2日-4月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综合测试结果查询:2016年4月18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八、相关费用
1.报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免收报考费。
2.通过“三位一体”录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与我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费用一致。
九、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或者盖章认可的材料认真核实。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