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43作者:李一老师
5.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1.网上报名:2016年3月1日-18日;
2.材料邮寄: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8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2016年3月28日起;
4.现场确认:2016年4月9日;
5.综合测试:2016年4月10日;
6.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八.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九.其他
1.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
2.学校选拔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选拔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29017。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的报名申请材料并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如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4.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