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0:33作者:王新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将在2016年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选拔优秀生源。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
建筑学专业25名(理科,第二批提前批)。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数学、外语科目要求为B等及以上,其余为C等及以上;
3.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
1.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6日下午16:00。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官网(www.tjzj.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3.书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另加封面。
书面材料一律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嘉兴市商务大道168号,邮编:31405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