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11:07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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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检政策调整及其主要考虑
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从军队院校和驻普通高校选培办抽调人员具体实施。主要有3个方面调整:一是严格控制军检数量比例。参加面试考生数量由以前的“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倍,一本线以上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调整为“原则上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的3倍掌握”,并规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二是全程公开公布军检信息。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获取关于军检相关信息。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三是明确军检结果查询及申诉复议渠道。考生对军检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明确规定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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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投档录取政策调整
一是明确投档方式。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二是减少优先录取对象。保留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资格,取消“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等4类对象的优先录取资格。三是严把退档条件及程序。投档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