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8:52作者:李天扬老师
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为主。综合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