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5 17:31作者:王华老师
9月19日公布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着力点,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同时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请他解读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的四个关键词。
关键词1
自主选择——
扩大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
刘希平说,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校与学生不断相互选择中实现的。浙江的试点方案改革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强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考生既可在不同模式高考招生中自主选择,又可在统一高考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和选报专业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分散考试压力,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根据浙江试点方案,高校研究确定相关考试招生条件要求,包括考试招生模式选择、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和中学阶段成长记录使用等,以及三位一体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旨在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关键词2
多样科目——
半数科目可选考,多数科目给两次机会
浙江试点方案提出,统一高考招生共6门科目,其中3门由学生从高中统一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时,选考科目只要与高校选考科目有1门一致即可。
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1次成绩。刘希平说,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此外,单独考试招生,浙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