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4 15:38作者:王华老师
浙江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政策,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建立更加公平、科学、高效、灵活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浙江高考改革的最新计划是什么?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的考试招生制度。
统一高考招生
统一高考与高中学术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术考试)相结合,考生独立确定考试科目,高校确定专业考试科目等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最佳录取。
1.科目和分数。
必修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选修科目: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包括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高中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考试科目。
每门语文、数学、外语满分150分,分数计入考生总分;所选科目按等级分配,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在高中入学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的分差为3分,起点为40分。考生总分750分。
语文和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所选科目2年有效。
2.考试。
根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提高基础、综合性,突出能力理念。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和数学考试每年6月举行。外语每年安排两次考试,6月与语文和数学同时举行一次。考试对象仅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所选科目同时举行。所选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举行。外语和所选科目的考生可以申请两次,其中一次可以选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培训目标,确定选修科目的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前2年向社会公布;考生只需在大学选修科目范围内选修一门科目,即可申请该专业(类别)。如果大学没有确定所选科目的范围,考生在申请考试时没有科目限制。
高校可以对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不分批录取,专业平行备案。填报志愿和备案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