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6 02:42作者:李一老师
不分文理,实行“3+3”模式。前者“3”是指语言数量以外的三门必修课,后者“3”是指考生可以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等七门课程中选择三门,简称选修课。
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分为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必修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语文和数学考试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两次考试,一次在6月与语文和数学同时进行。考试对象仅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修科目同时进行。
所选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所选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所选科目的考生可以申请每门科目两次,并选择其中一门成绩。
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分为750分,其中每门课程的满分为150分,按分数计入。所选科目按等级计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以通过高中入学考试为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之间的差异为3分,起点为40分。语文和数学考试的分数在同一时间有效,外语和所选科目的分数在两年内有效,考生可以独立选择一个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