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15:15作者:王华老师
(四)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好“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局长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局支部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二)与分管(股)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股(室)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股(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股(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股(室)负责人对所在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股(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股(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局支部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局支部书记、局长签名:
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局长签名:
201x年 月 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度教育工作任务,树立廉洁从政、一心为民的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