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2:00作者:三水老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乘车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由我校(甲方)与________学生家长(乙方)签定乘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1、按我校规定时间、
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___接,
下午:__________送。
2、如有接送地点变更或新到同学的必须与学校及随车教师达成协议后,有安排的情况下带好第一次接送路线及站点。
3、如果没有按我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请家长自行安排学生到校上课。
4、如果家长没有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校车将把学生带回学校,请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
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6、如家长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而又不需要校车带回学校的,请家长直接找班主任和随车教师协商。
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或去网吧、走同学、与不三不四的人接触玩耍等。
8、乘车期间不听随车教师的指挥违反规定的安全责任自负。
9、上下车不得拥挤,秩序、观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下车。
10、乘车学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学校规定乘车,其责任自负。
11、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不退任何费用并处以本期不能乘车。
12、乘车同学候车期间必须排队、佩戴校卡、红领巾,否则,随车教师有权拒绝上车。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末。)
金华学校(甲方): 学生监护人(乙方):
安全主任: 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