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57作者:李一老师
3、在实习期内因个人原因未满一个月辞职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被公司辞退的均不予发放工资。
4、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
5、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6、 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7、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8、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9、 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严禁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待遇及奖励制度:
a:待遇:基本工资设为每月600元,提成为8%。其业务底线为每月营业额5000元人民币。完成不了任务的只拿本月销量的10%提成。请假超过两天的将扣除日工资;(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最终工资的日均数)。
b、奖励:1、超额完成6000元的,基本工资在600元基础上上涨50元人民币,提成为8%,并奖励50元人民币。
2、超额完成8000元的,基本工资在600元基础上上涨100元人民币,提成为8%,并奖励80元人民币。
3、超额完成10000元的,基本工资在600元基础上上涨200元人民币,提成为8%,并奖励100元人民币。
4、维护公司信誉,积极开发客户,超值为公司奉献的,不管是否超额完成销量,每月奖励100--200元不等。
5、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月奖励100--200元不等。
b:处罚:
1、 旷工者超过三天(包括三天)视为自退公司,当月工资全部扣除。因其他原因不能在本公司继续任职的,必须提前半个月向公司领导交书面辞职报告,负责公司有权不发放当月工资。
2、在实习期内因个人原因未满一个月辞职不干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被公司辞退的均不予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