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35作者:李一老师
篇一
为扎实落实各级对学校和幼儿园师生财产安全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稳定和谐,希望各单位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按照分级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镇安监所特与各学校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建立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抓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制、追究制的落实,特别要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二十四小时巡查制度,进出校门检查制度,接送卡交接制度。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二、学校、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上课期间学校大门要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2、学校、幼儿园每天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并保持警觉。学生进校、放学时,校长、园长及值班人员必须在校门口值班。上课期间,校门要加强值班,大门上锁,严格门卫查验制度。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教办人员要包学校,做到责任不脱节,工作无漏洞。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严防危害学生的事故发生。
四、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立即对本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学校安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