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23作者:三水老师
3、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要以对学校负责、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勤政廉洁。同时,要深入教职工中,了解情况,化解问题,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
4、学校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从热爱教育事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勤奋廉洁,团结实干,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排除导致信访案件产生的潜在因素。
5、全体教师要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觉加强首先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用爱心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的财物或接受家长的宴请。
6、后勤人员要扎实地完成本职工作,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优质服务。
7、对于来访的学生家长及其它人员,接访人员态度和气,认真解难答疑。严禁欺骗、辱骂、讽刺来访人员,严禁与来访人员发生争执。
8、学校严禁本校教职工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因某种原因需上访的教职工,必须先向学校领导反映问题;如果认为学校处理措施不力者,应在告知学校的前提下到上级主管部门上访。 9、凡是有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行为的教职工,及因处理信访措施不力而导致信访人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责任人,学校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反邪教工作:
邪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防范和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不断深入。当前正在全校广泛开展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全校师生再次认清宗教与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的区别,揭露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宣传防范处理邪教的法律政策,从而使全校师生进一步提高认识、抵制和防范处理邪教的能力。特作倡议:
1、各位教师自身要坚定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表决心。对邪教的刑事犯罪犯罪问题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教育学生,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并加强防范。
2、建立防范邪教工作机制,常抓不懈。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防范于未然,保护师生不受邪教的蛊惑和侵害,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良好氛围,对邪教活动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并及时揭露。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要将反邪教内容写入校规校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