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20作者:王华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全镇范围内安全事故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明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如下:
一、一岗双责的范围
一岗双责的范围: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一)镇政府主要领导的职责: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职责:具体负责组织 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主持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干部职责: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范围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XXX:对全镇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XXX:对负责的农业资源项目开发、农村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乡村环境整治、高效农业、动物防疫、农电、农水、农技、农机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XXX:对分管的分界镇区和长生社区建设的重点工程的安生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XXX: 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对分管的建筑疏浚、质监、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XXX:对负责的工业三产、招商引资、镇村闲置低效资产利用盘活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