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17作者:李一老师
甲方: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某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特大交通事故,遏制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某集团品牌形象和利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一条集团所属各经营公司的经营责任人(总经理)是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全技术经理(安全主任或车队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经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履行主体管理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管理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确保安全预防措施到位,讲求实效;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追究制度,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组织制定并实施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投入,建立企业安全应急预案;
三、组织建立驾驶员档案、安全行车档案、车辆技术档案等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例会活动,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安全学习、行车事故、车辆回场检验、安全检查记录等各项安全基础工作记录,按规定及时填报安全生产报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六、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公司经营责任人或安全分管经理和安全主任必须亲临事故现场指挥,同时向集团安委会领导汇报情况,并在两天内向集团作出书面汇报,集团
根据事故实际情况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七、采用科学管理手段,逐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八、积极配合集团安全管理机构对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