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05作者:才子老师
七、我站将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违反本责任状及在实际工作中不落实责任状要求的具体内容的,我站将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法》、《危化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文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项安全生产抽查及检查中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不及时、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的处理。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安全驾驶,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给予吊销从业资格证,在三年内不允许再从事营运车辆驾驶工作的处理。
九、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运管总站相关部门各一份。
签状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