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00作者:三水老师
6、工程资料应按一体化标准规定进行编制,加强过程控制,专人管理,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严格按规范、规程组织施工,规范施工管理,对单位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资料认真进行核定,督促项目部认真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整理好三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竣工后负责报送各部门归档、办理交接手续。
7、切实落实好工程验收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日照市建委下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及时进行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及单位工程的备案验收工作。
8、积极做好工程回访工作,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回访,凡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应做到及时返修,达到用户满意。并将回访维修情况报公司质量部门存档。
三、奖罚规定
1、奖励
在确保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目标外,创出日照市优质结构奖的给予每单体工程1000元奖励;创出日照市市优工程的每个单体工程给予2000元奖励;创出港城杯,给予每平方米2元奖励;获省泰山杯奖工程,给予每平方米5元奖励;创出国优工程,每平方米奖励6元;创出鲁班奖工程根据所签合同的实际情况按照竣工决算值的1.5%给予奖励;QC成果奖按公司管理大纲进行奖励。(上述奖项只计最高奖),完不成上述指标的等额处罚。凡在青岛市范围内的质量观摩工程,每平方米奖励2元;在山东省范围内的质量观摩工程,每平方米奖励4元。对各级奖项创奖有功人员,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奖励。
2、处罚
1、未达到企业标准化管理规定所规定的质检人员配置标准,虚报人员或者借用非本单位人员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质检员与其他岗位人员互相兼职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质量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质量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隐患检查记录应在技术资料中存档,未履行管理职责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2、工程主体分部备案验收时出现以下情况者,按企业大纲有关规定处罚。
A、砂浆、砼强度不足,主体结构抽检回弹未通过;
B、现浇砼板负筋位移超标、板厚不足、板面严重不平整;
C、按青岛市下发的二十条治理质量通病技术措施进行质量通病治理。每出现一项通病未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