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45作者:李一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大力推进《xx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罗阳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与各村(社区)、单位(企业)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隐蔽战线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深化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切实加强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四)加强平安创建。深入推进民安工程建设,深化平安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创建,积极开展平安示范点工程建设。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禁毒、禁赌、反邪教的宣传制止活动,黄赌毒问题、社会治安状况比上年明显改善。
(六)各项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落实。减少火灾、交通事故数和死亡数,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和全市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七)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落实综治八大员。
二、检查办法
1、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制订考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XX年第四季度,组织实施全镇性检查考评。
2、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定期对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3、镇综治办将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履行本责任书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党委、政府。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责任目标列入村(社区)、单位(企业)社会治安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其政绩考核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在对各责任单位履行本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3、凡因失职、渎职、领导不力、管理不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