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42作者:三水老师
3、对上级领导部门布置的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要求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学期工作所有奖励。
4、学校对各责任人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学期考核,凡达标的责任人,方能认可完成任务获得工作奖励。
第四条:附则。
1、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岗位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2、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3、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4、责任书共一页一份(个人部分参阅本校网站内容),学校保存一份存档,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签字(盖章) 岗位责任人(签名)
20XX年9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