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38作者:王新老师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请假家长需亲自到校请假,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建议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谢谢合作!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日期:
篇二: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学生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动安全,如外出活动须家长亲自陪同,以防不测。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独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须有家长陪同指导,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七、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八、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