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30作者:三水老师
5、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出门。
6、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7、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或总务处,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8、门卫房屋及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9、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日夜有人值班。
10、夜间巡视校园在一次以上,检查各教师、办公室厨房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做好放盗、放火工作。
11、接受学校领导和教师对门卫工作的安全检查,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
12、及时向校长和总务处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地处理。 二、处理
1、门卫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任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
2、发生校园失窃、非教学时间学生进入校园出事等重大事故,门卫有失责行为,给予的严肃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门卫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 长 : 门 卫: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