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22作者:王新老师
五、工程质量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项目部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提出奖惩意见。
(二)项目部应落实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质量,对基础、主体、屋面、装饰等各分部工程实行全面自检,并负责收集整理证明工程质量的各种建材质量证明资料和相关检验资料,不得有任何失控。
(三)认真接受公司质安部的检查验收,对其检查验收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和处置方案。
(四)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先提请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自检评查,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不合格者不得提请正式验收。
(五)项目负责人为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终生责任,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对发生的质量纠纷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维修责任。
六、工程安全要求
(一)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认真贯彻安全施工规范,达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评分标准,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接受公司质安部的监督检查,对其提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四)项目负责人为本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若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协助项目部处理,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均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七、工程财务管理要求
(一)、工程款拨付按主合同达成的有关协议约定,在公司收到业主工程款扣除税费、管理费后按公司规定手续拨付给项目负责人,公司支付额度不高于公司从业主处已取得的该项目工程款;
(二)、在向业主申请拨付工程款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公司财务部出具的收款手续;收回的所有工程款必须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私下向业主收取工程款或变相收取工程款,违者按其所收款金额的 50% 向公司支付罚款;
(三)、必须按照公司财务核算要求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提供成本费用票据进行成本归集,月度归集率达到80%以上,提供的成本费用票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发票,结付下次工程款前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的成本票据归集完毕。其中人工工资按照总成本的25%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人工工资发放表(含农民工)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