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17作者:王新老师
为了更好地贯彻长沙市关于《长沙市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的文件精神,落实望城区教育局关于《望城区教学常规》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教师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师德表现
1、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
2、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关心学生、团结同志。
3、为人师表,遵守公德,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严禁侮辱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以人为本,管、导结合,做好思想沟通,全面育人,耐心疏导。
5、服从安排,实事求是,弘扬团结协作、明礼诚信、开拓创新、事争一流的学校精神和雷厉风行、说干就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
6、廉洁从教,洁身自爱,乐于奉献。
7、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协助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
二、教学工作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教师要严格按规定的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变更课程表,不得缺课,占课、停课、随意串课。
2、落实教学常规,积极备课,提前备课。
3、提前候课,上课铃响后必须走出办公室在授课班级门口带教案候课,待学生全部进班后上课。上课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教室和坐着讲课,不得在上课期间叫学生中途出教室拿教学用品,不提前下课,不在教室内吸烟,不许接打手机、收发短信。
4、上课过程中,如果遇到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应及时提醒或制止,不能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如果遇到课堂中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主动和学校取得联系,确保课堂纪律和安全。
5、作业的布置: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常规要求的标准布置作业,作业形式讲求多样化,有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性作业等。严格控制不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不布置惩罚性作业。
6、教师听课记录每周一节,记录真实,有评语。要求实际进课堂听课,不许抄袭听课记录。
7、每位教师每学期在校内(或学科教研组)上好公开课一节,纳入教学过程考核。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培训、学习等活动自己要有记录(政治、业务学习每学期十次以上,其他培训、自学、研讨等要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