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14作者:三水老师
为了明确和落实我院安全责任,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管理,控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安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库伦旗委、政府关于安保重点单位标准要求,制定本责任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责任目标:
1.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违法和犯罪的案件。
2.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因安全生产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5.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6.不发生食物中毒。
7.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案件、事故要及时报告。
二、具体要求
1. 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部门、科室的负责人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安全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系和日常巡查。
2.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把安全工作列为科室工作的重点来抓。
3.认真开展四无(即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内部人员犯罪)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单位。
4.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5.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6.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7.强化财务管理,执行财务现金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务手续,确保财务、资金安全。
8.做好易燃易爆物和危险有毒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9.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10.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