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12作者:才子老师
2、经常听取分管的股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遇重大问题,应亲自解决;
3、掌握所分管股室、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对分管股室、单位干部职工有违纪违法的苗头性问题,应及时打招呼,重大问题及时向局班子报告;
4、切实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分管股室、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
5、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6、积极开展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四、责任追究
对分管的股室、单位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1、对违反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治纪律的行为放任不管,不批评、不报告、不制止的;
2、对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不贯彻,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的;
3、对管辖范围发生的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侵犯行政相对人权益,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4、对以权谋私、不廉政行政、作风粗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
5、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长期失察、姑息迁就,或故意掩盖、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
6、对群众举报的重要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7、包庇袒护违法、违纪行为,干扰、阻碍案件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办案人员的;
8、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使单位、部门的主要工作、重大开支项目等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9、因挥霍奢侈、铺张浪费等行为,对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10、对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重违法乱纪等问题知情不管、包庇、纵容的。
对上述问题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追究方式:
1、诫勉谈话;
2、责令检查并限期改正;
3、通报批评。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从签订之日起至××××年续签之日止,期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负责人承担责任内容。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局主要领导、责任人各执一份,局办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