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09作者:王华老师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给孩子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责任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配合交警部门对运载学生的车辆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排队回家。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上、下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家长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登记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2.在接送时,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3.不要乘坐三轮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及车况很差的客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