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0:00作者:三水老师
二、责任考评
责任制落实情况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委〔××××〕××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三、责任追究
凡以上责任内容存在不落实,或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责任追究。
本年度责任人如有变更,由继任人负责。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各存一份。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镇政府 第一责任人签字:×××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