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23:56作者:王华老师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各种形式(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等)对学生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和管理监督与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时要加强教室、学生活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建立安全公约,制定班级安全制度。
五、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管理、监督和教育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切实尽到相关职责。
六、家长要经常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规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预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电、防溺水等。
七、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长全面负责,同时要配合学校做好校内的安全工作。
八、学生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诲,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法律、法规。
十、当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
十一、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班主任、学生、家长,都要签名(盖章),责任以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签章):
校长(签章):
班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年级 班
学生(签章):
监护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