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19作者:李一老师
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原件(需由中学审验并加盖公章)到我校报到领取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6月18、19日
测试地点:见测试准考证
测试形式:专业面试、外语面试及心理测试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1号文件规定,每生每次报名考试费300元。
七、录取程序
我校自主招生在黑龙江省一批次特殊类型中单列计划录取,仅面向获得自主招生加分认定的考生。上述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填报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相应专业(须与测试合格专业一致)。
录取时在黑龙江省一批次省控线上投档,对我校评定等级为良好以上(含良好)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可在一批次省控线下20分投档。由我校按考生高考成绩(原始分)和校考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测试工作在中俄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校自主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监督检查;
(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主招生面试实施细则,对重点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和问责机制,确保自主招生考试照章操作,公平公正;
(三)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我校、黑龙江省招生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出现的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四)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