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17作者:三水老师
四、入选资格认定
我校组织专家成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审查工作组,工作组对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并对考生《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得奖励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于6月初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
报考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
六、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参考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新生报到环节学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相关信息。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申诉电话:0451-82190321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efu.edu.cn
九、其他说明
本简章经东北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