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10:43作者:王华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我校2015年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方式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考类别及招生专业
报考类别 | 招生专业 |
A.信息类 | 信息安全、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
B.人文与社科类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哲学 |
C.外语类 | 英语、日语、俄语、德语 |
信息类招生专业限理工类考生报考,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招生专业限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可选择信息类、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其中一类报名,不得兼报。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完成2015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报考类别 | 报名条件 |
A.信息类 | 1.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科技创新等竞赛的获奖考生; |
B.人文与社科类 | 1.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的考生; |
C.外语类 | 1.参加省级以上外语类竞赛获奖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