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截止1月10日(2)
更新时间:2018-11-08 13:27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1、校长直荐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校园日活动)。2、中学推荐的考生,无需初审,可直接参加笔试。3、学生自荐,须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初审结果将于1月15日在网上报名系统内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四)报考费支付和准考证打印校长直荐、中学推荐的考生以及初审合格的自荐考生请于2月15日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支付报考费壹佰元(¥100)(登录系统后请按照提示操作)。成功付费后,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月25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请中学盖章确认。准考证为笔试必需,校长直荐的考生无需打印。(五)笔试安排时间:3月8日(一天);科目:文科-阅读与表达、数学思维与逻辑(文);理科-阅读与表达、数学思维与逻辑(理)。其中“阅读与表达”重点考核考生的中英文阅读与表达能力。地点:全国多处设有考点,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时就近选择;具体时间与考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卓越教师计划”和“大夏计划”分项目、分文理科分别排序、划定资格线,笔试成绩达线的考生可获得参加面试(校园日活动)资格。笔试成绩将于3月下旬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六)校园日活动(面试)学校通过举办校园日活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能;对于申请“卓越教师计划”者,还要评价其从事教师工作的潜能。校园日活动主要包括专家面试、团队互动和心理测试,申请“卓越教师计划”者还须参加讲台体验活动。(七)选拔录取1、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卓越教师计划”—以专家面试(40%)、团队互动(20%)、讲台体验(40%)表现为主要依据,参考心理测试,确定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名单。我校根据获得预录取资格文、理科人数,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大夏计划”—以专家面试(60%)、团队互动(40%)表现为主要依据,参考心理测试,确定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名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2、公示预录取资格名单我校将把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备案,并报送给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3、填报高考志愿被“卓越教师计划”预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单独下发的专业及计划填写志愿表,并按要求邮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 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