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13:25作者:王华老师
以上未尽事宜以我校与考生签订的自主选拔招生协议为准,部分省份高考总分不为750分的按照比例折算降分幅度。
五、实施程序
1. 12月24日-1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在1月10日之前将所有材料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
2. 1月10日-1月15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1月17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 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南开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笔试,考生可于1月中旬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时间,笔试通过者可参加复试,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4. 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六、公示与违规处理
1、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2、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监督机制
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九、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2015公能英才选拔计划自主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