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11:14作者:李一老师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招生规定,经我校研究决定,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并通过综合测试进行选拔、录取。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江苏、浙江、北京、天津、上海)。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两个以上、且属于不同学科奖项者。
4.其他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月4日。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
中学推荐的考生使用我校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学推荐”,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自荐考生(符合报名条件2、3、4之一者)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自荐”,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2)书面材料提供: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上海财经大学自主选拔测试个人信息表”,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省(市、区)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中学推荐的考生不需提供)。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000字,用A4纸)。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以上顺序在左上角装订。
(3)书面材料邮寄:1月4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3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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