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18 03:26作者:才子老师
考试组织实施
(一)考试组织
各市(区)所属学校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泰州市直属学校、泰州医药高新区学校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同一考生的各项考试要在同一个半天内完成(游泳项目除外)。
(二)考点设置
考点须设在学校,并相对封闭;有400米(6道以上)标准塑胶田径场和相对独立的跑、跳、球类考试区,设置检录处、成绩公布栏、医务处、举报或投诉处,设学生、送考教师休息区(室);考区应采用信号屏蔽装置;每个项目考试处需安排全程录像。考区除规定的考生、裁判员、工作人员外,不得有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场。游泳项目考点设在游泳馆,需要安排救生员,并相对封闭。
对伤、病、残及其他特殊情况考生的处理办法
1.残疾学生不能正常参加学校的体育课、体育活动,确实丧失全部考试项目或其中某一项目运动能力,可申请全部免试,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34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阶段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以4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过程性考核等级按良好等级以2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不纳入该校学生总数)。
2.长期伤、病生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也可申请免试必考和选考项目的全部或部分。申请免试全部项目的学生,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20分计分;申请免试部分项目的学生,所申请免试项目按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4分计分,按50米跑、立定跳远、选考项目3分计分。对长期伤、病不能正常参加学校体育锻炼的学生,阶段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以4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过程性考核等级按良好等级以2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不纳入该校学生总数)。
3.申请免试的学生须在3月上旬,由本人填写《初中毕业暨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残疾学生须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残联的证明,伤、病及其他学生须递交以下医院(靖江市人民医院、泰兴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泰州市中医院、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后,报所在市(区)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4.因近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参加一次集中缓试;因现场考试中出现特殊情况而不能参加当天考试的学生,经考点主任批准签字后,可申请参加一次集中缓试。申请缓试的学生须提前一个星期(特殊情况除外),填写《初中毕业暨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3),经学校审核后报所在市(区)教育局审批。
5.休学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年的体育考试。
6.对在免试政策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该科目按0分计算,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7.各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免试、缓试考生的审核以及加强过程性评价的监督、审核,对过程性等级考核良好及以上比例达90%以上的学校以及阶段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合格率达98%以上的学校要逐一进行现场复核,查阅学生过程性评价的原始资料、抽测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也将结合体质健康监测、体育中考专项督查等工作,加大对初中学校过程性评价工作的抽查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2021年(2018年秋学期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泰州市初中毕业暨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测试方法与规则
1、1000米跑(男生)和800米跑(女生)
1.场地器材:在400米(6道以上)标准塑胶田径场跑道上进行,发令旗2-4面、口哨2-4只,秒表若干块,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电子计时。
2.测试方法:受测试者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当受测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
3.注意事项:
(1)测试时必须穿(戴)号码衣(布),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2)起跑时发现有抢跑者,当即召回重新起跑。
(3)受测试者有一次测试机会,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登记核实后现场向受测试者宣布。
2、引体向上(男生)
1.场地器材:在单杠区域场地上进行,杠下要有缓冲保护的软体操垫。
2.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站位于高单杠下,跳起双手正握杠成直臂悬垂后,双臂同时用力向上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3.注意事项:
(1)测试时,两手臂须由直臂悬垂状态开始向上引体,引体过程中,可以利用合理的身体摆动向上引体。
(2)测试时,如果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则终止测试。
(3)受测试者有两次测试机会,取其中一次成绩。
3、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
1.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测试仪器进行考试。
2.测试方法:受测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测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
3.注意事项:
(1)如发现受测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时,受测试者虽已坐起但两肘未触及双膝,该次不计数。
(3)受测试者有一次测试机会,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
4、50米跑
1.场地器材:在6道以上的标准塑胶田径场跑道直道上进行,发令旗1面、口哨1只,秒表若干块,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电子计时。
2.测试方法:受测试者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当受测试者的躯干部位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
3.注意事项:
(1)测试时必须穿(戴)号码衣(布),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2)起跑时发现有抢跑者,当即召回重新起跑。
(3)受测试者有一次测试机会,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登记核实后现场向受测试者宣布。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第二位数按非“0”时则进1,如10.11秒读成10.2秒记录。
5、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在沙坑或塑胶地面(也可在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起跳面和落地面必须呈水平。
2.测试方法:受测试者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双脚同时起跳。丈量以考生身体任何部位着地最近点至起跳线或起跳延长线的垂直距离。
3.注意事项:
(1)测试时不允许穿钉鞋、皮鞋、塑料底鞋,但可赤足跳。
(2)起跳时不能垫步或有连续移动动作,必须从静止开始起跳。
(3)受测试者有三次测试机会,取其中一次成绩。登记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6、篮球运球
1.场地器材: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至第一列标志杆(物)的距离为5米,标志杆距左右边线3米。各距杆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测试用球为成人篮球,自带球应符合国家标准。
2.测试方法:受测试者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用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受测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运球线路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篮球运球测试路线相同。
3.注意事项:
(1)测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受测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2)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持球、双手同时触球、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均属于犯规行为,以上犯规行为每出现1次增加0.5秒计入成绩。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的犯规行为,作“零分”计取。
(3)受测试者有两次测试机会,取其中一次成绩。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
7、排球传垫球
1.场地器材: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塑胶地面上,用5厘米宽醒目标示线划定3米x3米的测试区域,测试用球应符合国家标准。
2.测试方法:受测试者将球向上抛起,双手垫击球1次,球落下时再用双手向上传球1次,垫、传各1次计作1回合,依序循环进行,球成“死球”即为一次测试结束。
3.注意事项:
(1)开始时,先垫或先传不限。一旦确定必须依序循环进行。
(2)虽合法击球但未依序循环进行,不计回合数。
(3)采用其他方式触球、考试区域外触球、连续传球或垫球等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回合数。
(4)受测试者有两次测试机会,取其中一次成绩。
8、足球运球
1.场地器材:在田径场中部的平整地面或独立的足球场上,表面为天然或人工草坪(不能为光滑的硬地)。设置要求如下:长20米、宽4米,场地四周设置明显的标志线。起点线前5米处开始设置标志杆,标志杆与两侧边线相距2米,共设5根,杆间相距3米。起点线中间1米处为出发区域。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测试用球的规格为5号足球(其重量为396-453g,周长为680-710mm),球内气压符合足球竞赛规则要求。设置方式如图所示:
2.测试方法:
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报号后,将球运至起(终)点线后的出发区域并做好出发准备。发令后,考生按图中箭头所示方向,运球依次绕杆,同时,开始计时;球通过第5个标志杆后,运球返回。返回时,球通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后,至少触球一次,运球通过起(终)点线。人与球均过终点线后,计时停止。
3.注意事项:
(1)测试时出现球出规定测试区域,应返回原处(指犯规处)继续进行,不停表。
(2)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均属于犯规行为,以上犯规行为每出现1次增加0.5秒计入成绩。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的犯规行为,作“零分”计取。
(3)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取其中一次成绩。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
9、游泳
1.场地器材:50米或25米长、1.2—2米深的游泳池,水质干净符合规定。
2.测试方法: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听到“出发”口令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考生须保持连续游进,途中不得停顿、原地踩水、扒扶池壁或水线。转身时允许身体任何部位在水上或水下触及池壁,用脚蹬离池壁继续游进,转身动作须连贯,不得停顿。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根据游泳馆规定穿泳衣、戴泳帽方可入水,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等),但可以戴护目镜,并在规定的泳道内游进。
(2)凡患有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细菌性痢疾、皮肤病、红眼病疾、化脓性中耳炎)、器官性疾病(如严重的高血压、心血管疾病、关节性障碍)、精神类疾病(含病史)、有开放性创口和女生月经期的考生,不能参加游泳考试。
(3)考生有一次测试机会,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