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4:19作者:王华老师
联招区县教委应当及时将网上填报志愿密码卡发放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更不得私自刮开密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联招录取
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联招学校招生计划,由市中招办划定录取线并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录取。
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由市教委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分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未被联招录取的考生退回学籍所在区县教委中招办参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6)关于考试招生费用
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
各区县要加强对考试经费的管理,切实保证考试招生工作的需要。考试经费主要用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命题、考务(含监考、巡考、运送试卷、安全保卫等工作)、阅卷、招生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不得随意开支和挪作他用。
六、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强化管理。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各区县教育部门务必要加强管理、精心组织。
加强宣传。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要充分利用教委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招生考试政策、程序和实施办法,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和信息。
严肃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区县和学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变相卖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凡违规招收的高中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三毕业学生的后期管理,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干扰学生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已被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各区县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填报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