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4:59作者:王华老师
(二)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命题。市直总考区、兴城考区、绥中考区(含东戴河新区)和建昌考区的录取工作分别由市教育局、兴城市教育局、绥中县教育局和建昌县教育局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报名、考试、阅卷及成绩发布、志愿填报等由市招考办按照《葫芦岛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三)各考区招生考试部门在市招考办统一组织下,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葫芦岛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组织本考区的考务工作。招考部门要严肃考风考纪。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继续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电子监控,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进行录像回放审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采用统一网上阅卷,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全市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和体育卫生常识学科统一结业考试、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别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和装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最终成绩纳入中考总分统一发布。
三、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总计划数为20680人,其中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4120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计划 6560人。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地区要稳定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14120人。兴城考区2570人,其中兴城市高级中学1170 人、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1200人、兴城市第三高级中学200 人;绥中考区3600人,其中绥中县第一高级中学1320人,绥中县利伟高级中学1250人,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500 人,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530人(市域内跨考区招收50人);建昌考区2900人,其中建昌县高级中学1100人,建昌县凌东高中900人,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900人;市直总考区各普通高中5050人。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逐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促进职业学校规模化发展。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总计划6560人。其中,市直总考区4160人,兴城考区800人,绥中考区800人,建昌考区800人。中等职业学校可跨考区招生。2016年葫芦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见《葫芦岛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要通过各级教育网和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