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0:03作者:李天扬老师
注:1.省、市属普通高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户籍生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1)区属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89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科学城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省二师番禺附中、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花都新华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增城中学、增城一中、新塘中学。
(2)区属公办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南海中学、西关外国语学校、21中、97中、75中、113中、东圃中学、白云中学、番禺区实验中学。
3.民办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广外附设外语学校、黄冈中学广州学校。
4.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3年以上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5.2018年全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是学校今年招生总计划的30%。
十、符合哪些条件的借读生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具体请阅读《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
中考资格审核问答》(http://www.gzzk.gov.cn/zk/zcwj/201712/t20171213_26816.html)。
十一、各类借读生的报考范围有何不同?
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非我市户籍的应届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报考范围按借读生类别分别如下:
(一)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借读生(含往届),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的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问答二十四)。
(二)经审核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可报考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各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三)不符合上述两类的其他借读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十二、广州市户籍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十三、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答: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往届生,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但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资格审核
十四、哪些考生需要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出具何种证明材料?
答:凡欲申请跨区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扶贫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资料,并按要求提供如下审核材料交报名点。
1.跨区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见问答二十四。
3.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借读生: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如监护人不是父母的,还须另外提供证明材料)以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http://www.gzzk.gov.cn/zk/zcwj/201712/t20171213_26816.html。
4.加分和照顾录取生:见问答二十五。
5.扶贫生:见问答三十一。
6.体育、艺术特长生:见问答三十五。
7.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考生: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的《考前医务审核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及医务审核所需证明材料,详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四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4〕10号)的附件4 (http://www.gzzk.gov.cn/zk/zcwj/201403/t20140313_21527.html)。
十五、具备什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
答:2018年我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3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初中学校完整3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其中户籍迁入我市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月30日截止,逾期均不予认定其指标生报考资格。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十六、民办初中是否能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分配?
答:可以。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州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39号)规定,全市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以及省、市属学校的初中部,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参与指标分配。
十七、指标生报考资格,需要考生在网上申报吗?
答:不需要。指标生报考资格不需考生申报,系统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如有异议,考生可直接向初中学校反映。
十八、什么是跨区生?如何办理跨区手续?
答:有广州市学籍与户籍的应届生,但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区,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称为“跨区生”。欲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在中考服务平台网上填报跨区申请,并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由报名点(即学籍学校)审核。
十九、跨区生能报考户籍所在区的指标计划吗?
答:不能。无论考生是否跨区,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都只能报考学籍所在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
二十、跨区生需要回户籍区参加考试吗?
答:不需要。办理了跨区手续的跨区生,系统会自动设定升学范围为户籍所在区,其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仍在学籍学校进行,不需回户籍所在区办理。
二十一、越秀、海珠、荔湾三区的考生升学范围要注意什么?
答:除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是三个区各自独立进行分配外,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招生时,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即三个区的考生等同于一个区的考生,均可报考三区内的区属普通高中,不视作外区考生。
二十二、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荔湾(或海珠)区的考生,需要申请跨区吗?
答:不需要。同上,越秀、海珠、荔湾同属于一个招生区域,这三个区视作同一个招生区域,因此无需办理跨区手续。
二十三、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的考生,可以按越秀区考生报考吗?
答:根据报考规定,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按学籍区或户籍所在区升学(即二选一)。考生不选择跨区,即默认按学籍所在区升学。因此,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的考生,可以按越秀区升学范围报考。
二十四、符合哪些条件的借读生可享受政策性照顾?
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借读生,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其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其中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借读生,必须在3月30日前提交证明材料交报名点,逾期不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只享受政策性照顾资格报考普通高中的其他统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