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09:44作者:李天扬老师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3月7日消息,2018年海南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5至26日进行。3月7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优惠照顾政策,针对符合相关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或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其中,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符合(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2)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民警的子女;(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4)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等六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可加5分。
另外,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以上的加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