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9:58作者:李天扬老师
市直民办普高立足于鹿城区招生,鹿城区招生数不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若平行志愿录取不足,则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40%,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开始,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
市直民办普高可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申请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0%的自主招生计划,该计划数仅限于县域内招生,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后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录取。
4.特长生这样招
特长生招生由市直中招办统筹安排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由招生学校预录取并向社会公示。考生不得同时被2所及以上学校预录取,也不得被同一所学校2个及以上项目预录取,否则予以取消录取资格。
特长生招生正式录取在平行志愿统招录取前进行,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最多可在招生学校统招录取线下降60-80分(省一级重点中学可降80分,省二级、三级和市重点中学可降70分,一般普通高中可降60分)。对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体育特长生,根据实际情况,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照顾录取。
5.加分政策看仔细
据此前发布的消息,今年温州市高中考试招生加分政策略有调整,尤其是从今年起参加高中考试招生的考生不再享受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B级的加分,其他项目加分不变;2018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初中新生,不再享受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类获奖加分政策。
具体为: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可加6分;个人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者,可加4分;个人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市直)一等奖者,可加2分。
2018年特长加分项目另行发文公布。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