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09:17作者:王华老师
3.在外地就读,符合报考条件,需回汉参加中考的考生,应参加统一体育考试,其平时体育成绩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成绩证明,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没有成绩证明的考生,平时体育成绩计为零分。
六、计分办法
以平时体育成绩与体育测试成绩之和为考生体育考试总分。
七、考务工作
(一)考场的设置与条件
1.体育考试按区设置考场,由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每一考场应具备测试项目所需的场地和条件。同一个区设置1个以上考场的,应将各考场安排在条件相当的学校。
3.800米和1000米项目的测试,原则上在400米环形跑道上进行。设2个以上考场的区,考场的跑道距离应尽量一致,如确有困难,则必须在200米以上环形跑道上进行。各区应对设置的考场跑道距离进行实地测量,切实保证800米和1000米的测试要求。
4.在保证测试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考场设在乡(镇),以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
(二)为了体现测试公平和公正,减少测试误差,全市统一使用教育部体卫艺司推荐的学生体质测试设备。测试设备由各区根据需要统一配置。
(三)考务人员
参加体育考试的工作人员由各区选派,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统一调配上岗。
(四)体育考试期间,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选派督查员赴各考场巡视。
(五)各区应对考生的考试成绩予以当场公布并现场打印成绩单交给考生。
(六)各区应对体育考试的成绩数据库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专职干部全程现场监督。体育考试成绩应实时传送到去招办成绩数据库,凡确需进入数据库,必须有微机员、体卫艺科(站)长、招考办负责人及纪检监察部门专职干部同时在场,并填写进入数据库登记表,写明原因,4人同时签字、存档。
(七)各区考试全部结束后,应对所有成绩进行审核(包括免考学生的成绩)。经审核无误后,由区招考办于4月28日前上传中考网报系统。
八、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缓考条件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全部项目免考或单一项目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