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0:12作者:王新老师
7月16日起进行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 7月6日志愿填报结束后,我市将进入录取阶段。具体时间为: 第一批次初中起点“3+4”本科录取,7月10日至14日;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7月16日至30日。统招生录取具体安排为:7月16-17日:芝罘区、高新区和开发区;7月18-19日:牟平区、莱山区和福山区;7月20-21日:蓬莱、长岛和栖霞;7月22-23日:招远、龙口和莱州;7月24-25日:海阳和莱阳。统招生录取完成后将进行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录取;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录取,8月1日至2日;第四批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8月4日至20日。 根据市招考中心公布的录取办法,“3+4”本科、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录取,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6科成绩,首先分别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然后从线上考生中按考生成绩高低和招生计划数录取,其中鲁东大学“3+4”本科只录取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 公办普通高中按照统招生、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的顺序依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其中,统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依次录取。 市招考中心表示,招录工作将由第一批次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即:被第一批次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管成绩高低将不能参加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依次类推。各招生批次和学校录取完成后,将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并及时发放通知书。 此外,根据职责分工,第一、三批次由招生部门负责,第二批次由市、县基础教育科负责,第四批次由市、县职成教科负责。录取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分别咨询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可登录网站(网址同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