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点收到考生上交的《厦门市2016年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及所附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应将材料按报名号顺序依次整理,及时进行初审、造册、审核汇总,对照《厦门市2016年中招“注意录取”对照表》(附件3),填写《厦门市2016年中招“注意录取”考生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于5月20日前上交区招办审核,并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在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
(二)考区收齐报名点上交的“注意录取”材料后,应及时会同区招生监察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严格按照顾录取政策执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坚决取消其“注意录取”资格。经审核无误后由区招办中招系统管理员将学校上报的考生“注意录取”信息在中招管理系统确认,打印“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区招办及招生监察人员在花名册中签名。考区于6月1日前将“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返回报名点公示三天,同时公布市招生监察电话:2135775和本区招生监察电话,公示后各报名点应将公示结果书面上报区招办,区招办会同区招生监察人员再次确认后于6月5日前通过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市招办,并将“注意录取”考生材料上交市招办,市招办将复审并在系统中确认“注意录取”考生信息。